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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到須知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新進人員報到須知

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0、32條、「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17條暨「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第16條規定辦理。

一、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新進人員應接受法定3小時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並繳交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紀錄表」至環境安全衛生中心留存備查。

【實施方式】線上數位2小時 + 實體1小時,總共3小時。

   (一)線上數位學習課程2小時

完成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數位學習平台」線上課程一般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課程(上)、(下)2小時,並列印學習紀錄檢附或畫面截圖張貼於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紀錄表

QR code

https://isafeel.osha.gov.tw/lib/phpqrcode/temp/cid_97123606af83239e3d738825900b834e.png

https://isafeel.osha.gov.tw/lib/phpqrcode/temp/cid_7cc0fe3b634e191411dbf33694d69d40.png

課程

【中文】一般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課程(上)

中文】一般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課程(下)

網址

https://isafeel.osha.gov.tw/info/10000045

https://isafeel.osha.gov.tw/info/10000056

請務必登入職業安全衛生數位學習平台※

平台網址:https://isafeel.osha.gov.tw/mooc/index.php

操作說明:登入數位平台步驟說明(本校首頁/行政單位/環境安全衛生中心/新進人員專區/新進人員教育訓練)

  (二)實體課程1小時

用人單位自行辦理或參加由環安衛中心辦理之1小時實體教育訓練。

二、一般體格檢查

新進人員應於報到時繳交體格檢查報告正本至環境安全衛生中心留存備查。

      (一)法定項目:

1.作業經歷、既往病史、生活習慣及自覺症狀之調查。

2.身高、體重、腰圍、視力、辨色力、聽力、血壓與身體各系統或部位之身體檢查及問診。

3.胸部X光(大片)攝影檢查。

4.尿蛋白及尿潛血之檢查。

5.血色素及白血球數檢查。

6.血糖、血清丙胺酸轉胺酶、肌酸酐、膽固醇、三酸甘油酯、高密度脂蛋白膽固醇之檢查。

7.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檢查。

    (二)應前往勞動部認可醫療院所實施一般體格檢查。

        若要查詢認可醫療院所,可至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勞工體格及健康檢查認可醫療機構資訊網」查詢

       https://hrpts.osha.gov.tw/Home/CertifiedHospInfoSearch

    (三)新進人員亦可提供符合法定檢查項目之體檢報告,即可免再實施體檢。

    (四)各醫院體檢作業皆須7-30個工作日,敬請提早作業時間。

三、未配合實施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健康檢查之工作者,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第46條可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下罰鍰。

如有任何疑問請洽環安衛中心02-23226265   敬祝平安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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