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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請各機關依公務人員執行職務安全及衛生防護辦法相關規定,落實熱危害預防。

應盛夏將至、各地氣溫逐漸升高,為避免人員於戶外執行勤務、巡檢或特定職務時罹患熱疾病之可能,針對於戶外執行相關職務之人員,視天候狀況採取必要之防護措施,包含下列重點:

  1. 適度降低作業場所之溫度:例如設置適當之遮陽裝置,臨時性作業可架設簡易之遮陽網、遮陽棚(傘),或運用風扇、灑水、水霧或類似裝置降低環境及戶外人員暴露溫度。
  2. 提供陰涼休息場所及適當之飲料:例如於作業場所或鄰近之適當位置,設置具備空調、風扇或遮陽裝置之休息空間,並裝置飲水設備或提供適當之飲料,如清涼之飲用水或含電解質飲料;必要時,可準備食鹽,以供人員適度補充水分及電解質。
  3. 適度調整作業時間:例如人員於陽光直接照射下進行作業,或作業環境接近無風狀態時,建議增加休息時間或頻率;亦可調整作業時段,避開高氣溫時段,將作業移至清晨或傍晚等進行;當戶外溫度已達發生熱危害之虞時(如熱危害風險等級達第四級),應就人員工作時間、工作方式予以適當調整。
  4. 增加作業場所巡視之頻率,並留意人員作業前及作業中之健康狀況:例如於作業前及作業期間指派專人定期巡視,確認各項危害預防及管理措施,並提醒人員留意水分及鹽分攝取,隨時掌握人員健康狀況。發現人員有身體不適或疑似產生相關熱疾病症狀時,應立即停止作業,確認其狀況並尋求協助;必要時,應即安排就醫。
  5. 實施健康管理、適當安排工作及採取人員熱適應相關措施:例如於實際作業開始前,針對人員進行個人體適能評估,並依評估結果適當安排工作;對於未曾於高氣溫環境下作業之新進人員,採漸進式逐步增加熱環境下之工作時間。
  6. 實施人員熱疾病預防相關教育宣導,並建立緊急醫療、通報及應變處理機制:例如針對現場主管及作業人員定期實施有關熱疾病類型、預防措施、緊急情況應變演練及職業災害案例等危害預防教育訓練;事前掌握鄰近醫院或診所之位置與聯絡方式,並指派專人負責處理急救事件。

環安衛中心 環境暨健康保健組 關心您的健康!  115/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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