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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防疫公告】函轉衛福部疾管署最新修訂「學校流感群聚防治指引」,請全校教職員工生配合落實防治措施

教職員工生您好: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115年9月24日函文辦理,為有效預防校內流感群聚感染,維護校園健康安全,請全校共同配合落實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最新修訂之「學校/幼兒園/補習班/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與中心流感群聚防治指引」。

二、為確保校園防疫安全,請全校師生配合以下重點:

  • 落實個人衛生:勤洗手、注意咳嗽禮節;若出現發燒、咳嗽、流鼻水等流感症狀,請配戴口罩並儘速就醫。
  • 生病不入校園:確診流感或出現疑似流感症狀之師生,請落實「生病不上課、不抗病上班」,待症狀緩解24小時後再返校。
  • 自主健康管理:請各班級與單位注意室內通風;若發現班級或周遭同學有疑似流感群聚現象,請通報環安衛中心健康保健組:

台北校區(02)2322-6097、(02)2322-6098

桃園校區(03)450-6333分機8029

  • 該指引已公布於官方網站,請點擊連結至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依序點選「傳染病與防疫專區/傳染病介紹/第四類法定傳染病/流感併發重症」項下瀏覽並下載最新防治措施。

環境暨健康保健組關心您的健康2026.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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